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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22年杭州市列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4 类别:继续医学教育

关于下发2022年杭州市列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社会发展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在杭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市直管民营医院 ,市级学(协)会:

现将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浙中继〔2022〕2号)和2022年我市列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转发给你们,同时公布2022年杭州市市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备案项目(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一)国家级、省级项目。各项目主办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管理,规范举办。国家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材料根据国家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要求在国家中医药继续教育系统(网址http://zyjjgl.org.cn上进行管理。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开班前一个月需经市继教办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至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办理开班手续。

(二)市级项目。需在办班前两周内按要求在系统内上传办班通知和培训议程,执行完成一个月内提交培训现场照片(远程授课项目除外)、项目执行质量自评表、学员考勤佐证资料(限远程授课项目提供)等材料进行核销。远程授课项目需保证上线进度,要求8月31日前完成本单位50%的项目上线。

各单位需按照省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和《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督导实施方案》(杭卫办﹝2012﹞18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上报材料。

二、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联合对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适时随机进行现场督查(督查内容见附件2),督查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明确继教项目的意义和目的,严禁拉低项目档次,杜绝将继教项目演变为院内培训。要求市级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外单位招收学员数原则上不低于总学员数的50%。鼓励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招收成员单位学员,原则上不低于总学员数的50%。继教项目举办和现场督导情况将作为次年市级新项目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严禁项目混办,同期举办项目(含国家、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不得重复授分,原则上只授予上一层级的学分。

(三)各单位要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全过程管理,提升培训质量,规范学分获取,加强廉政和学术诚信监督,禁止收受利益相关方的各种赞助和服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中医药协会

张晓玲

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处

李小仙

电 话:0571-85827896,0571-85255373

地 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53号杭州市中医院8号楼627  室科教部

邮 编:310007

电子邮箱地址:hzszyyjxjy@163.com

 

附件:杭继委办﹝2022﹞2号关于下发2022年杭州市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1、2022年杭州市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教育项目(中医类)

2、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现场督查表

相关表格电子版可自杭州市医学会官方网站、杭州市医学会微信公众号学术活动-继续医学教育栏目的通知公告中下载。地址:https://www.hzsma.cn/home/xzzq

杭州市医学会公众号二维码:图片1.png

 

 

 

 

 杭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